就我个人多年监理工作经验,工程资料的重要性应该摆在监理工作重点的前三位,排在质量和安全管理后面。为什么我这么说?还是从规范出发。熟悉我的老粉应该也知道,我经常强调规范的重要性,因为监理是依托于制度存在的,规范既是我们行事的准则,也是我们的工作指导手册。大家工作上碰到的问题,其实都可以在规范中找出相应答案,关键是学会理解规范中简短的条文。
讲回来关于工程资料。我们可以看一下规范里面有多少地方提到了需要用到资料的地方。首先规范花了大量的篇幅说明监理自己要形成的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旁站记录、巡视检查记录、各种会议纪要、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等。
除了这些,关于监理部要移交的资料,还对监理相关的文件资料作出了更加宽泛的定义和要求,将监理文件划分为监理管理文件,进度控制文件,质量控制文件,工期管理文件,监理验收文件。在这种大定义下,监理文件并不单只是监理单位自己形成的资料,凡是有监理单位参与的资料,都属于监理文件。
基于此,除了监理文件,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管理文件,施工技术文件,施工物资文件,施工质量验收文件,竣工验收和备案文件,也成了监理部最终移交的归档资料的内容。
另一方面,有些资料,监理不一定实际参与了,但是工程验收强相关的,我们要重点关注。我和大家分享过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大家仔细比较这些验收要求,就会发现资料验收是其中的重要部分,无论是在哪一个节点进行验收,都要关注。在检验批阶段,我们关注的是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在分项工程验收阶段,要重点检查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在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需要检查质量控制资料。
类似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中,其中一点就是:要有完善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还要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基于此,监理应该在工程进行过程,就提醒相关单位及时跟进施工进度完成相关资料,避免在验收时候因为资料缺失而影响最终验收。
我之前有个项目,我要求专监对工程资料进行系统检查的时候,就发现该工程的混凝土氯离子检测资料缺失。关于混凝土氯离子的检测,一方面,超量的氯离子是钢筋锈蚀的主要原因,是影响钢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重要因素。新修订的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中特别加入了对混凝土拌合物中氯离子含量的要求,说明其氯离子含量检测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抽测结果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最后竣工验收时候混凝土相关材料的完整性,因此我在监理例会上,针对此事和施工单位了解情况。
为什么要先了解情况,而不是直接要求施工单位提供?首先我们要明确混凝土氯离子检测工作是由施工单位来委托,和第三方检测单位来进行(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作由混凝土供方实施,交货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作由混凝土需方实施)。
这并不是施工单位单方面完成的工作,我们就需要进一步明确,在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具体签订的合同中,以及检测单位所出具的检测方案,对氯离子检测这部分到底是如何说明的。我们需要搞清楚是检测单位漏了这方面的考虑,还是有其他的安排,如果有其他安排,是否又和依据相符。
我在会议上要求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核实相关情况。另一方面,我也让专监参考我们其他项目的做法,以及我们内部自己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找到相关的规范资料。多方核对,才能保证最后信息的重要性。关于要具体确认的信息,我们也列了一个清单:混凝土氯离子检测节点,抽样要求,检测数量要求,不同批次和不同标号混凝土的检测要求。最后我们综合多方确认的信息点如下,并重新要求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对接好氯离子的检测工作。
1.在浇筑地点对混凝土拌合物进行氯离子含量见证取样检验。
2.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的检测不应少于1次;当混凝土原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对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进行检测。(《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检测技术规程》JGJ/T322-2013)
3.拌合物应随机从同一搅拌车中取样,但不宜在首车混凝土中取样。从搅拌车中取样时应使混凝土充分搅拌均匀,并在卸料量约为1/4~3/4之间取样。取样应自加水搅拌2h内完成。
4.取样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的有关规定。
5.取样数量应至少为检测试验实际用量的2倍,且不应少于3L。
6.雨天取样应有防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