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教师
长治市第五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深化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充分展现全市教师队伍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崇高精神和高尚品格,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经研究,决定在我市组织开展第五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群众公认、学生爱戴、有责任担当和感人故事的教师楷模,在全市进一步掀起学习“最美教师”的热潮,为广大教师树立身边榜样,引导更多的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助推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参评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太行中学在编在岗教师。
(获得前四届“最美教师”及提名奖称号的教师,如没有新的突出贡献或业绩不再参评,如有可再参评。)
参评标准
“最美教师”评选侧重于有感人事迹、贡献突出的教师,侧重于有奉献精神、大爱精神的教师,侧重于扎根农村、山区一线的教师。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组织好本地、本校的“最美教师”评选活动,严格把关,层层筛选,将社会、学校、家长认可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报。
(一)为人师表,品德高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能够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二)治学严谨,业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教学效果好,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有自己独特、鲜明的教学风格和特色,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三)育人为本,关爱学生。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尊重学生人格,做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关爱帮助困难学生,深受学生及家长的尊敬和爱戴。
(四)顾全大局,乐于奉献。注重团队协作,不计较个人得失,具有融洽的同事关系和乐观向上的心态,积极传播正能量,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学校、社会等各方面志愿活动;品行优良,乐于奉献,社会声誉良好。
(五)扎根一线,事迹感人。具有浓厚的教育情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贡献突出,事迹突出,具有向上向善向美的感人力量。
(六)推荐教师如存在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则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评选程序
本次活动分寻找推荐、展播评选、审核公示、颁奖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一)寻找推荐阶段(2021年3月10日—5月31日)
1.在新闻媒体和长治教育局官网上发布关于长治市第五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相关信息,采取寻找发现、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多种方式,向市教育局思政科和长治教育电视台提供有关线索。
2.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积极宣传动员,深入挖掘先进典型,通过组织开展县域内、学校内“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初步确定推荐人选。各县区教育局可推荐3名候选人,市直各学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名单要在学校或县域内按规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3.长治教育电视台组织多路记者,深入我市教育的最基层,寻找和挖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有感人故事和大爱精神的教师典型。
(二)展播评选阶段(2021年6月1日—8月20日)
1.长治教育电视台将开辟《寻找最美教师》展播专栏,对层层筛选推荐上来的“最美教师”候选人进行专题报道。
2.市教育局将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美教师”候选人相关资料和记者深入基层寻找发现,对候选人进行严格认真评选,同时,结合长治教育电视台展播情况,最后遴选出长治市第五届“最美教师”人选10名和“最美教师提名奖”人选20名。
(三)审核公示阶段(2021年8月21日—8月31日)
评选出的10名“最美教师”和20名“最美教师提名奖”教师名单,经局党委会研究,并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全市“最美教师”“最美教师提名奖”名单,分别授予长治市第五届“最美教师”和“最美教师提名奖”荣誉称号。
(四)颁奖表彰阶段(2021年教师节前)
拟举办2021年长治市庆祝第37个教师节暨“最美教师”颁奖晚会,对最后遴选出的30名教师进行颁奖表彰,并在长治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等相关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争做“最美教师”的浓厚氛围。
材料报送
(一)相关材料
1.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上,用第三人称撰写);
2.候选人推荐表(推荐理由要简短精炼,约100字左右);
3.候选人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表(表样统一按照长教办字〔2019〕50号文件要求,填报师德档案);
4.个人近期工作或生活照2张(电子版,jpg格式);
5.根据每位候选人的生活及工作点滴制作微视频(MPG格式,分辨率1920×1080,时长为3-5分钟)。
(二)报送方式
1.U盘提交微视频、个人照片、先进事迹材料和“最美教师”推荐表的电子文档;
2.将候选人推荐表和先进事迹的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A4纸打印,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推荐表上张贴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
推荐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
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精神的一次具体行动,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教师队伍、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的有效途径。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各自的“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自的评选活动,成规模的联校或中心校也要组织开展相应的评选活动。各单位要派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结合本地、本校的评选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市级“最美教师”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要真正把事迹突出、贡献突出的“最美教师”推荐上报。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大力宣传“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意义,深刻理解“最美教师”的真正内涵,增强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要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动员全市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到寻找和评选“最美教师”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崇尚“最美”、践行“最美”、争做“最美”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何丽芳 2058526
邮 箱:czsjyjsxk@163.com
附件:长治市第五届“最美教师”推荐表
长治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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