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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第四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

2023-10-04 浏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精神,进一步弘扬新时代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笃学的高尚师德,充分展现全市教师队伍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崇高的师德风貌,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经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在我市组织开展第四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群众公认、学生爱戴、有责任担当和感人故事的教师楷模,在全市进一步掀起学习“最美教师”的热潮,为广大教师树立身边榜样,引导更多的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助推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参评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获得前三届“最美教师”及提名奖称号的教师,如没有新的突出贡献或业绩不再参评,如有可再参评。)

三、参评标准

“最美教师”评选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的评选,尤其是不能以教学成绩为唯一标准来推荐参评。评选要侧重于有感人事迹、贡献突出的教师,侧重于有奉献精神、大爱精神的教师,侧重于扎根农村、山区一线的有感人故事的好老师。在评选过程中,各单位要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在学校防疫和在线教学工作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教师。因此,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一定要组织好本地、本校的“最美教师”评选活动,严格把关,层层筛选,确保把社会认可、学校认可、家长认可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一)为人师表,品德高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能够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二)治学严谨,业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教学效果好,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有自己独特、鲜明的教学风格和特色,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三)育人为本,关爱学生。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尊重学生人格,做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关爱帮助困难学生,深受学生及家长的尊敬和爱戴。

(四)顾全大局,乐于奉献。注重团队协作,不计较个人得失,具有融洽的同事关系和乐观向上的心态,积极传播正能量,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学校、社会等各方面志愿活动;品行优良,乐于奉献,社会声誉良好。

(五)扎根一线,事迹感人。具有浓厚的教育情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贡献突出,事迹突出,具有向上向善向美的感人力量。

(六)推荐教师如存在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则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选程序

本次活动分寻找推荐、展播评选、审核公示、颁奖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一)寻找推荐阶段(2020年5月20日—6月20日)

1.在新闻媒体和长治教育局官网上发布关于长治市第四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相关信息,采取寻找发现、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多种方式,向市教育局思政科和长治教育电视台提供有关线索。

2.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积极宣传动员,深入挖掘先进典型,通过组织开展县域内、学校内“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初步确定推荐人选。各县区教育局可推荐3名候选人,市直各学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名单要在学校或县域内按规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3.长治市教育电视台组织记者,从5月下旬开始分成多个小组深入我市教育的最基层,寻找和挖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有感人故事和大爱精神的教师典型。

(二)展播评选阶段(2020年6月21日—8月20日

1.长治教育电视台将开辟《寻找最美教师》展播专栏,对层层筛选推荐上来的“最美教师”候选人进行专题报道。

2.市教育局将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美教师”候选人相关资料和记者深入基层寻找发现,对候选人进行严格认真评选,同时,结合长治教育电视台展播情况,最后遴选出长治市第四届“最美教师”人选10名和“最美教师提名奖”人选20名。

(三)审核公示阶段(2020年8月21日—8月31日

评选出的10名“最美教师”和20名“最美教师提名奖”教师名单,经局党委会研究,并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全市“最美教师”、“最美教师提名奖”名单,分别授予长治市第四届“最美教师”和“最美教师提名奖”荣誉称号。

(四)颁奖表彰阶段(2020年教师节前

举办2020年长治市庆祝第36个教师节暨“最美教师”颁奖晚会,对最后遴选出的30名教师进行颁奖表彰,并在长治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等相关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争做最美教师的浓厚氛围。

五、材料报送

(一)相关材料

1.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上,用第三人称撰写);

2.候选人推荐表(推荐理由要简短精炼,约100字左右);

3.个人近期工作或生活2张(电子版jpg格式);

4.根据每位候选人的生活及工作点滴制作微视频(MPG格式分辨率1920×1080,时长为3-5分钟)。

(二)报送方式:

1.U盘提交微视频、个人照片、先进事迹材料和“最美教师”推荐表的电子文档;

2.将候选人推荐表和先进事迹的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A4纸打印,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推荐表上张贴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

联系人:李虎明

话:2058526(思政科)

邮  箱:czsjyjsxk@163.com

推荐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20日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是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精神的一次具体行动,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教师队伍、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的有效途径。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各自的“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自的评选活动,成规模的联校或中心校也要组织开展相应的评选活动。各单位要派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结合本地、本校的评选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市级“最美教师”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要真正把事迹突出、贡献突出的“最美教师”推荐上报。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大力宣传“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意义,深刻理解“最美教师”的真正内涵,增强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要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动员全市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到寻找和评选“最美教师”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崇尚“最美”、践行“最美”、争做“最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