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教师、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年限调整。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聘任副高级岗位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人员申报职称年限调整。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仍按原规定执行。
3.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职称。中级工班毕业生参照中专学历,高级工班毕业生参照大专学历,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参照本科学历。
4.申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学历和任职年限。民营企业申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