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小学五年级上册语文课本中第21课课文就叫《圆明园的毁灭》。
不过,这篇课文所针对的学习对象是小学生,故对“火烧”这一事件的发生过程写得比较简略:“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侵入北京,闯进圆明园。他们把园内凡是能拿走的东西,统统掠走;拿不动的,就用大车或牲口搬运;实在运不走的,就任意破坏、毁掉。为了销毁罪证,10月18日和19日,三千多名侵略者奉命在园内放火。大火连烧三天,烟云笼罩了整个北京城。我国这一园林艺术的瑰宝、建筑艺术的精华,就这样化成了一片灰烬。”
人教版八年级《中国历史》上册第二课《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列强侵华罪行》,对这一事件也有介绍,但同样简略:“1860年,英法联军占领天津后,进逼北京,清朝皇帝逃往承德。英法联年一路烧杀,攻入北京,闯进圆明园,这里富丽堂皇的建筑和琳琅满目的珍宝,让侵略者惊呆了,他们争先恐后,掠夺珍宝。抢不走的东西,他们就砸碎,为掩人耳目。他们又放火焚烧。圆明园的大火烧了三天三夜,往日辉焊的宫殿、参天的古树,都化为头烬。”
广告其实,这两段描写,在表述上连犯了两个相同的错误。
一、英法联军的确是共同抢掠了圆明园里的珍宝,但放大火焚烧的,只是英军,法军没有参与,而按上面两段表达,会让人认为施火者是英法两军共为。
二、英军放火焚烧圆明园,并不是为了“销毁罪证”或“掩人耳目”。
英军火烧圆明园的目的,英军统帅格兰特在他的个人日记里面表达得清清楚楚:“因为清政府对大英帝国带来的西方文明过分抵触,并对前来散播文明福祉的英国人大肆屠戮、残杀,因此英军有必要对大清帝国施以严惩,因此火烧圆明园就是最好的报复。”
英国全权驻华公使额尔金的私人秘书也讲:“彻底焚毁圆明园,不但可以留一不易泯灭、永久保存在人们脑海的痕迹,而且可以证明联军已经旗开得胜,耀武扬威地占领了北京。”
由此可见,英国人烧圆明园,目的就是要对清政府、对清朝皇帝进行最严厉的精神上的打击,迫使清政府彻底对外妥协、对外屈服。
关于这一点,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王开玺分析说,英法联军大肆抢掠圆明园,是光天化日之下的公开行为,对于这个过程,他们自己也是供认不讳的。他们认为,这是将“圆明园珍贵之物,既皆移去,我兵之入园,并非抢劫”,“复至圆明园拿取物件,众兵分用”,是一种“胜利者”的必然行为。认为他们会因劫掠他人宝物而产生羞耻感,从而萌发掩饰罪恶行径的念头,完全出自中国人的臆想。
王开玺也强调:“抢劫圆明园的是英法联军,而火烧圆明园的是英军,没有法军。我可以非常负责任地讲,法军是反对烧圆明园的。法军在侵略中国的问题上和英国人是一致的,但法国人说很快就可以同清政府签订条约,烧圆明园没有意义。”
王开玺老师是研究圆明园的专家,他这两条解释都没有错,但有一个地方没讲透。
即,法军虽然反对烧圆明园,但他们主张烧紫禁城!
额尔金“要对清政府、对清朝皇帝进行最严厉的精神上的打击,迫使清政府彻底对外妥协、对外屈服”,他在联军会议中有提到“若单要求赔款,在这种扰乱的情形中,中国政府除了民脂民膏以外,也付不出大笔款项。或是要求清政府交出那般苛待英人,和破坏和约的人们,一些可怜的属员,也许要呈献出来作替身了。假如要求僧格林沁本人,清朝政府大约不能答应,更决不能实行。只有毁坏圆明园,似乎是唯一的方法,而且这种责罚,仅降在清文宗本身,与人民无关。”
注意,在这里,额尔金是把清朝政府和中国人民区分开来对待的——他要惩治的是“清朝政府”和“清文宗本身”,“与人民无关”。
当时的法军统帅孟托邦反对,他的意见是:圆明园不过是“清帝行幸之离宫”,此处“并未设防备御,亦非敌战之区也;焚而毁之,实系无益之报复。”即就算毁了圆明园,之前的“不幸惨酷之事”也“非能因此而补偿”。他建议,假若清政府拒绝议和,需要对其作出惩罚的话,不如毁掉“北京城内之宫殿”,“其印象之深,比之仅焚毁一游幸行乐之离宫别馆当远过之”。
但额尔金不同意烧皇宫,理由是:他们进城时和清政府有约定——清军将安定门交给联军,联军“不得破坏城市”;“除了将要进驻城里的两国公使的护卫队,联军士兵不可大批入城”。另外,他认为,烧圆明园,那是针对清朝政府,对北京居民没多大影响;烧紫禁城,影响巨大,还会祸及老百姓。
额尔金坚持把焚烧的地点定为圆明园。
不过,他也同意,如果焚烧了圆明园,清廷还不肯屈服,仍有可能毁掉紫禁城。
英军上校卧尔斯莱回忆:“(当时曾)警告他们如不接受我们所要求的条件,京都本身定要受更大的损害,这是意料中事,并不是空言恐吓。现在城内的皇宫,还仍然没有触动过,倘若他们愿意替主上保留这最后居留的地方,他们应当赶快,不要失去时机”。
接着,在照会代表清政府的恭亲王时,额尔金明确表示:“关于清廷之罪,未施责罚以前,英政府与统治中国之清朝间,和议尚不能成立。……(圆明园乃)英法侨民所受痛心疾首惨刑而死之地,誓必毁为平地。此条固无须恭王之承认,敝军统帅已决定,即将执行者”。
圆明园焚烧过后,额尔金还为自己的行为作过很多解释:
“第一,被囚诸人,手足缚系,三日不进饮食,其受如斯野蛮之待遇,即在此地。第二,若对于中国政府所为不顾国际公法之残酷行为,不予以久远之印象,英国国民必为之不满。若现即与之媾和,订约撤兵而退,中国政府必以吾国人民为可以任意捕杀无忌,在此点上必须警醒其迷梦也。皇帝避暑行宫固已被掠,然其所蒙损失,在一月内即可恢复原状。……圆明园宫殿之为要地,人所共知。毁之所以予中国政府以打击,造成惨局者为此辈而非其国民,故此举可谓为严创中国政府,即就人道而言,亦不能厚非也。”
这里,额尔金提到一件事:“被囚诸人,手足缚系,三日不进饮食,其受如斯野蛮之待遇,即在此地”。
这件事,编写历史课本的人认为只是一个历史细节,所以只字不提,但这绝是“火烧圆明园”的导火索。
这“被囚诸人”都是些什么人呢?
事件是这样:在鸦片战争之后,清廷迫于武力胁迫,于1858年签订了《天津条约》。而到了1860年初,英法方面要求派公使前往北京换约。
“换约”就“换约”,当时的咸丰皇帝对开放外贸口岸、允许外国人内地旅游、协定关税、保护传教士、赔款、领事裁判权等事并不很放在心上,但却极其害怕英法方面的公使前来北京。
现代人也许会奇怪:公使来北京就来北京,北京是您的地盘啊,怕啥?
咸丰是害怕跟公使见面。
这位可能又会说了:公使虽说是蓝眼高鼻,长得跟中国人不同,但他们又不是吃人魔王,见个面,还怕被他们吃了呀?
咸丰不是怕被他们吃了,而是怕他们见了自己不肯行跪拜之礼。
当年在乾隆朝时,英国人以马戛尔尼为首一行访华,就曾要不要“行跪拜之礼”发生过激烈争议,最终双方不欢而散。
因此,清廷上下以及咸丰等人都知道,这些公使一旦来了北京,那是铁定不肯行跪拜之礼的,这、这如何使得?!
大清朝天子,俯揽四海,君临天下,宇内人众,无一不是其臣民,怎么可以不行跪拜之礼的?!
如果他们坚持不行跪拜之礼,传扬出去,岂不颜面无存?!
君如何为君?臣又如何作臣?!
所以,咸丰拒绝公使来京。
英法方面不知道清廷拒绝的原因是基于这一可笑的理由,以为是有意悔约,另有所图,于是派舰队自南方北上,用长枪大炮开路,长驱直入,很快攻陷了天津大沽口。
没办法,咸丰作出让步,同意公使来京,但提出不许“亲递国书”。
咸丰认为,只要剔开“亲递国书”的环节,自己用不着和英法公使照面,那就没有跪拜与否的问题了。
英法方面不知清方在弄什么妖蛾子,指责清方没有诚意,坚持要向清朝皇帝亲递国书。
英法方面派出的公使在通州与清方谈判方就此问题直接谈僵。
彼时,太平天国已击溃清方江南大营,攻占苏州、常州,威胁上海,满清政府内忧外患,已到了生死攸关的关口。
但在“亲递国书”问题上,清廷口气非常强硬,誓死不从,明确表示:如果英法方坚持要“亲递国书”,天朝将以倾国之力,决一死战。
英法方并未将清朝的警告和恫吓放在眼里,同样坚持到底,不肯退让半分。
最终,谈判破裂。
前来谈判的英法谈判使团共39人,为首的叫巴夏礼。
看过电影《火烧圆明园》的观众应该印象深刻,剧中,僧王僧格林沁和他比赛摔跤,将他摔得鼻青面肿。
不过,这段“摔跤戏”是编剧虚构的。
真实情况是:僧格林沁自己的手指头动都没动,直接派人把包括巴夏礼在内的39人全部逮捕收监。
僧格林沁以为,巴夏礼是英法联军的最高统帅,自己擒住了巴夏礼,英法联军群龙无首,必生明乱,明天,天朝大军进剿,稳操胜券。
哪料,第二天,英法联军4000人与清军精锐僧格林沁部近万人在通州张家湾交战,清军一败涂地。
数日后双方在通州八里桥再战,英法联军约6000人歼灭了清军精锐约 30000人。
太恐怖了!
咸丰帝犹如惊弓之鸟,从圆明园仓皇出逃,一去不返。
巴夏礼等人被关押在圆明园,处境很惨,39人当中,有21人被虐待致死,只有18人存活下来。
额尔金所说的“被囚诸人”,就是指巴夏礼等人39人;“其受如斯野蛮之待遇”,就是说被虐待致使多人死亡事件;“即在此地”,即是指圆明园。
救出了劫后余生的巴夏礼等18人,为了报复,也为了让清朝政府长记性,额尔金下令放火焚烧了圆明园。
远在崇德避暑山庄的咸丰皇帝闻此噩耗,心如刀绞,当场口吐鲜血,旧病复发,一年不到就一命呜呼了。
不过,就当时的中国人来说,圆明园被烧,关系与他们并不大。
毕竟,就算圆明园没被烧,那也是统治者大肆搜括民脂民膏而兴建起来的私人娱乐会所,平日谁也不能进入一步,反倒,因为烧了,他们可以成群结队地进入这一大片已经无人守卫的皇家废墟里,开心地寻找着英法人烧掠过后的残存珠宝。
这些人,现在被骂惨了,被很多爱国者辱骂成“盗贼”。
不过,想想有些滑稽。
当时的劳动人民和清朝统治者根本就是被剥削者和剥削者的两个对立阶层,他们受尽了清廷统治者敲骨吸髓式剥削和压榨,难不成,在清朝统治者都已经逃之夭夭的情况下,还要他们赤手空拳地为保卫清廷统治者的“私人娱乐会所”吗?
实际上,对于中国人民漠视清朝政府这一现象,英法联军早就觉察到了,所以,额尔金在正式放火烧园前,还特意发出布告,称:“任何人,无论贵贱,皆需为其愚蠢的欺诈行为受到惩戒,18日将火烧圆明园,以此作为皇帝食言这惩戒,作为违反休战协定之报复。与此无关人员皆不受此行动影响,惟清政府为其负责。”
当时的北京市民看了布告,果然“丝毫没有为即将发生的事情操心,而是对其蹩脚的语法大笑不已”。
现在,许多人把咸丰皇帝遭受到的屈辱说成是中国人民的屈辱,把圆明园被毁说成了人民和国家屈辱的象征。
可悲的是,这屈辱明明来自咸丰皇帝就英法人磕头或不磕头而逞的一时血气之勇,偏偏却要广大的劳动人民以及巨大的国家的利益来为之买单——战后,中国就丧失掉了150万平方公里领土给俄罗斯人。
我们是应该悼念一个原本只供清朝皇帝荒淫无耻、寻欢作乐的圆明园呢,还是应该悼念那丢失的150万平方公里领土?
有很多东西,教科书里都没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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