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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古城传统民居修缮利用优秀范例征集启事

2023-03-26 浏览:

2010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市按照“自主参与、政府补贴”原则,制定相关政策,对扬州古城内按照风貌要求修缮的传统民居,提供资金补贴和技术扶持该政策实施10年来,古城内先后有300多户传统民居进行了整治、修缮,还带动了古城新“传统民居”和新“私家庭园”的发展,既有效保持了古城的传统风貌,又切实改善了古城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为展示、交流扬州古城传统民居修缮利用成果和经验,提升古城传统民居修缮利用的整体水平,推进古城的有序更新,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扬州古城传统民居修缮利用优秀范例评选”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案例参加评选。

01征集范围《扬州古城保护条例》所确定的扬州古城范围,即:东至唐子城东护城河、黄金坝路、古运河一线,南至古运河、二道沟、荷花池、宝带河一线,西至宝带河、保障河、唐子城西护城河一线,北至唐子城北护城河、上方寺路一线。

02征集对象2010~2020年期间,按照传统民居建筑的布局、屋面、外墙、装饰、色彩等风貌特点进行修缮、改造的低层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具体分为三种类型:1、修缮整治的民居住宅;2、改造提升的私家庭院;3、活化利用的民俗客栈、商铺、工作室等经营性场所。

03征集要求1、参评案例需按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dwz.date/b36K)表式要求,准确填写参评案例的申请人姓名(产权人或使用人)、地址、建造时间、建筑概况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提供参评案例修建前后对比、全景及细部的图片或视频。

所提供图片的分辨率不宜小于800万像素,以JPEG或RAW格式报送;视频的分辨率不宜小于720P,采用MP4或MPG格式报送2、参评案例的报名表、图片或视频需在8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2703780021@qq.com邮箱;联系人:吕跃中,联系电话:87329541。

3、参评案例的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图片、视频及相关资料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并允许主办方使用该图片、视频及相关资料,使用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发表、出版、改编、播映等,主办方无需向申请人支付任何对价。

申请人须为主办方组织的拍摄、宣传、资料补充等活动无条件提供配合,否则视为放弃参评04活动流程1、征集阶段自本启事发布起至8月26日2、初评阶段8月底—9月初,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征集的案例进行遴选,确定30个候选案例。

3、评比阶段9月初向社会公布候选案例,并通过微信投票的方式,由市民从30个候选案例中评选出20个优秀范例4、颁奖阶段9月26日(扬州古城保护日),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公布评选结果,并在古城保护日系列活动中颁奖。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