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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2023-03-26 浏览:

为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 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威海市教育局拟引进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局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一)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报名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二)引进范围。

1.2023届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符合《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第二批)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获得过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奖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不包含新生入学奖学金)等奖项。

其中报考高中岗位的要求本科阶段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研究生阶段相同或相近2.2023届本科学士报考须符合《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第二批)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其中山东省外生源部属公费师范生须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2)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获奖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不包含新生入学奖学金)等奖项,且只可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岗位二、引进计划及岗位配置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共11个,专业和岗位要求详见《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第二批)岗位计划表》。

三、网上报名参加招聘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须填写《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第二批)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于4月1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和有关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岗位相应的报名邮箱,以“专业+学校名称+姓名”方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

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引进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

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4月7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网上报名结束后,初级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四、引进流程(一)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关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的毕业生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生证、《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第二批)报名表》(须个人签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部属公费师范生协议书或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文件或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二等及以上奖学金证书、文件等。

山东省外生源符合跨省就业条件的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山东省公费师范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关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答辩方式,按学科分组抽取面试顺序,备课时间30分钟,模拟讲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威海市教育局网站通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考察体检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将对考察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测试,并根据考察情况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

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无问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签审:由华伟审核:吕梦玉编辑:王 菡来源:威海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