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民行部门转变观念、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办案规模和质量,全面加强和改进民行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件,其中对生效裁判结果的监督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均在办理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件,公益诉讼立案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行政机关已回复20件,已整改20件。今年以来,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共清除堆放的垃圾5余吨,拆除违法建筑18400.52平方米。
(一)加强机制建设努力争取外部支持
今年以来,立足民行部门基本职能,积极探索,加强机制建设,努力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2019年2月23日,我区区委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我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情况报告,并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3月8日,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到我院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3月13日,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并通过我区宣传部微信公众号“i高陵”向我区全体党员干部全文发布。以上文件的出台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发展提供了坚强领导,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保护“公益”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开展专项行动履行公益保护职责
自“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院迅速行动、积极落实上级要求,及时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后,我院迅速召开党组会、中层干警会进行学习传达,制定了开展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二是抓好一线落实。我院先后召开“清四乱”领导小组会议6次,召开专班工作会议10次。我院张柱军检察长多次深入河道现场一线,对河道“四乱”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强力推进了“清四乱”深入进行。三是加大办案力度。我院对辖区内存在的河湖“四乱”突出问题进行摸排梳理,建立了“四乱”问题台账,截至目前,我院从高陵区排查的35个“四乱”问题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件,经过调查核实,已立案15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件,行政机关已回复并整改15件。四是加强外部协作。我院主动加强与区河湖长办、水务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会签协作文件等方式,与水务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以信息共享、共同预防、共同治理为主要内容的长效工作机制。截至目前,我院与区河湖长办、水务部门召开联席会6次,督导检查8次。2019年6月5日,高陵区人民检察院驻区河湖长办公室公益诉讼联络室正式揭牌成立,为检察机关和水务部门进一步落实工作联动、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三)围绕监督主业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统筹推进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三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不断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沟通协作,拓宽案源渠道。积极了解法院民事案件审判情况,调取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审判案卷、执行案卷,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加强与本院控申部门的沟通协作,对于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及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违法的控告举报案件,派民行部门人员帮助研究,保证案件申诉渠道畅通。二是规范办案程序,确保案件质量。从程序把控案件质量,严格规范办案流程和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核实权的运用,严审细查、准确认定,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加强交流学习,化解疑难案件。在办理疑难案件过程中主动向市院请示,争取市院的指导与支持,同时与区法院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在此基础上审慎地办理案件,力求每案都能经得起考验。
(四)开展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工作影响
为了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认知度与参与度,拓宽民行检察案源渠道,民行部门准确把握民行检察职能定位,主动开展宣传工作。一是积极运用传统媒体与“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方式,深入持久地宣传民行检察工作。二是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向基层群众发放民行工作职能宣传单400余份、宣传手册100余份,并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民行检察职能,提升了民行检察工作的知晓度与参与度。三是开展专题讲座。6月5日上午,我院民行部在高陵区水务局开展了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助力打赢碧水保卫战”为主题的公益诉讼专题讲座,通过讲座,切实提高了水务部门对公益诉讼检察的知晓度,达到了预期的宣讲效果。
稿件来源:高陵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