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考近年来都是在每年的6月21日至22日进行
来自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消息,我省2009年统一中招文化课考试时间确定,日期为6月21日、22日两天。考试科目为5科:语文(21日9:00—11:00)、数学(21日14:00—16:00)、外语(22日14:00—16:00)、理科综合(22日9:00—11:00)[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或选择科学一门学科)]、文科综合(21日16:30—18:30)[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或选择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两门学科)],以上文化课试题均由省教育厅统一命制。谢谢~
■数学考试调整到上午考
今年河北省对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的顺序进行了调整,每年都在下午进行的数学考试调整到上午考。此前的考试各科顺序是在6月21日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6月22日考外语和理科综合。今年的考试顺序则调整为6月21日考语文、理科综合、文科综合;6月22日考数学、外语。据了解,调整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省教育厅听取家长建议又经调研后做出的。
■公助分配生比例增至70%
今年河北省进一步扩大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比例。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要将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70%的公助生招生指标,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并纳入本地公助生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
同一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名额分配生的顺序录取公助生。
■河北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比例增至70%
按规定,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各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要按照统一划定的各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录取,对部分初中学校在此控制线上仍不能完成的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可由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教育局收回,转为面向本地的统招生招生计划。
据悉,由于规范学籍管理是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部分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到校的基础,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杜绝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现象。
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生数额,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体育满分30分长距离跑为必考项
2009年,河北省将继续执行将体育成绩直接记入考生中考成绩总分,体育成绩满分为30分的政策。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实施范围是河北省范围内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考试于2009年4月底前举行。
体育考试将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体育考试项目应包括身体素质测试、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针对当前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严重下降问题,身体素质测试应包括速度、耐力和力量项目(要设立可供学生选择的项目),其中长距离跑要作为必考项目。
为确保考生的安全,在组织体育考试前要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可参加体育考试,如体检不合格可免考或缓考。免考或缓考需要符相关条件并经过申请、审核、备案、公示等程序。
河北省教育厅表示,体育考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对体育考试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或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严肃处理。
■中考加分不得与经济因素挂钩
河北省教育厅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规定,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加分(或降分录取)中明显与《通知》相违背的,要立即作出相应调整。
据了解,此前我国某些地方曾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由,出台了纳税额度、投资项目等与中考加分挂钩的政策。此类违背教育公平的政策被教育部叫停。而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不得作为加分因素是因为此举会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评价优者优先录取
按规定,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是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初中毕业生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各地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必须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升学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依据。为此,河北省教育厅强调,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严禁任何部门和学校借综合素质评价为名向学生收取评价费用或向学生推销评价手册(图书)。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和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三个方面。当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升学成绩依据时,既可采用等级制也可采用将等级评定结果换算成分数的方式呈现,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确定。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在普通高中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升学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具体方式做出规定。总的原则是,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学生应优先录取。